作者佚名

    清朝順治年間,北京的順義縣有一家姓貢的大戶,家有田地百頃,驢馬成群,中年生下一個兒子,乳名叫慶有。給貢大戶家種田的佃戶長工叫李大,這一年也生了一個兒子,取名李福。待貢慶有長到七歲,貢大戶就請了一位飽學的先生教兒子讀書。佃戶李大,見貢大戶兒子讀書,於是央求貢大戶,將兒子李福伴慶有讀書並獲得同意。光陰似箭,到了李福十四歲時,就和慶有共住書院,日即同讀,夜即同宿。有一夜,李福正在熟睡,忽然夢見天上開了一個大門,從天上下來二位神人,正落在書院中,有一神人手指著貢慶有,問另一位神人說:他怎麼樣?那神說:他是全福之人,十七歲中秀才,十九歲中舉人,將來官位升到二品,一世榮華富貴。那位神人又指著李福,問另一位神人說:他呢?那位神人說:這是個苦命人,貧苦一世,功名無份。說完二位神人冉冉登空而去,二神人進天門後,天門關閉如初。李福醒來,認為奇怪,就將夢中所見告訴他父母和其他人。

 

    待到貢慶有十七歲,果然中了秀才。這時李福已不讀書,在家種田,李福雖然種田,心中卻留意貢慶有的行為,他見慶有刻薄成性,作惡多端,殘忍暴戾,無一是處,而慶有自從中秀才後,一直高升,果真升到二品大員。但慶有作官,貪贓舞弊,殘毒百姓,打擊忠良。慶有的行為,在李福的心目中完全是罪惡,認為慶有必得惡報。誰知慶有到了七十一歲,人財兩旺,子孫滿堂,非但如此,慶有還能預先知道他自己幾時死,在未死之前,就告訴他兒子,如何料理後事。但李福同慶有的行為大不相同,李福對自己是克勤克儉,對人則量力行方便,是善就為,是惡不為,對於慶有這種惡人,居然能享一世福,而且還預知死期,他心中非常不平,認為陰司地府也有徇私舞弊,決心隨慶有到陰間看個究竟。於是也告知他的兒子,我到某日也死,也叫兒子料理後事,但李福自己心有成竹,他是想看看慶有死去後陰間對慶有究竟如何,非跟著他看個清楚不可。李福對兒子說幾時死,並不是真知,而是準備了一包毒藥,如果慶有真的如期死了,他也就吃毒藥,跟著他去見閻王。那知慶有到了他預說的死期,真的死去了,李福也服毒藥死了。

 

    去到地府,正趕上見到閻王出來迎接慶有,閻王將慶有的事辦完,這才來見李福,說:你怎麼也來啦?李福說:我是為跟著慶有而來,陽世之人,怕權勢、敬財主,怎麼你陰曹地府的閻王,也怕權勢敬財主啦?那慶有在人世,殘毒刻薄、作惡萬端,我想在陽世他沒遭到惡報,到陰間定受極刑,沒想陰世與陽世一樣。閻王說:你稍等一等,叫你明白。就命令判官將生死善惡簿子打開一看,在慶有名字上,一行一行。閻王說:慶有因前世做了很多大善事,這一世雖然作惡,將前世的善功消耗了不少,但還餘有大善很多,轉到下一世還是享福,不過沒上一世大啦。至於他所作之惡,還未到成熟期,你李福前世沒有善事,所以在世應受苦。但因你有了覺悟,一心做好事,所以你在世上雖然不算享福,但衣食無缺,也算得過去,但你再轉生,就享福大得多了。李福懇求閻王,轉世時不給自己迷魂湯吃,使他轉世後,能再看慶有的行為結果,閻王同意了他的請求。

 

    李福又跟著慶有轉世,因他未吃迷魂湯,一切全知,見到慶有又是生到富貴家,他自己轉生在中等人家,仍是慈善修行。慶有後來長大,官當到縣長,仍是殘毒百姓,全無一惻隱之心,居官貪贓、誣良為盜。為追逼口供,挖去人的雙眼;又因一案,剁去人的雙腿。慶有活了七十多歲,得病而死。李福因篤志修善行慈,已修得陽魂可以入陰間了。這時他見慶有死去,李福就端坐著,靈魂跟著慶有去見閻王。這一次與前不同,閻王先來接李福,而後才審判慶有,一看慶有的名下,善福已全部享受耗盡,在當官時,挖了人的雙目,剁了人的雙腳,這兩件事,無善抵償,只得用身還債,判慶有轉世生在一個窮苦人家,雙目失明,雙足殘廢,每天上大街乞討,苦不堪言。而李福見到慶有三世果報,心中更怕迷失本性而墮入輪迴,就堅志修行,度己度人,最後功圓果滿,得成正果,永脫輪迴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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