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福建省廈門市一小區發生一起慘案:26歲的女白領劉艷在自己的家裡,被人用刀殘忍地殺害。案發一周後,警方將犯罪嫌疑人陳海平抓獲歸案。

  劉艷是一家投資顧問公司的高級白領,陳海平則是一名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兩人互不相識,更無仇怨,陳海平為何會對素昧平生的劉艷下此毒手?

 

  近日,隨著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謎底終於被揭開:原來,“購物控”女白領劉艷,經常將留有自己電話、地址的網購物品外包裝隨手扔到小區的垃圾桶旁,被大學畢業後一直待業的陳海平無意中盯上,從而招來殺身之禍……

 

  A 女白領家中遇害
嫌疑犯兩天落網

 

  2011年8月3日晚上,在福建省南安市經營石材公司的劉建南,給在廈門工作的女兒劉艷打電話,手機一直不通,座機也無人接聽,這讓劉建南與妻子頗感不安。

 

  第二天一早,天還沒亮,感到蹊跷的劉建南便駕車幾十公裡,來到劉艷居住的小區,久按門鈴沒人應答,以為女兒上班去了的劉建南掏出隨身的鑰匙,打開了女兒的房門。房門打開後,一股血腥味迎面撲來,裡面的情景讓劉建南魂飛魄散:只見房內一片凌亂,劉艷被人反綁住雙手,倒在客廳的地板上,地板上滿是凝固的鮮血。來不及多想,劉建南趕緊撲上去,抱起了地板上的女兒,然而讓他痛不欲生的是,他發現女兒的身體已經冰涼……

 

  冷靜下來之後,劉建南強忍悲痛撥打了110報警。警方的勘驗結論認定:劉艷頭部和腹部遭遇鈍器擊打,頸部有一處刀傷正好刺中了大動脈;劉艷的手提包遭人翻動,包內的現金、銀行卡、身份證、手機及房內的手提電腦等值錢物品被洗劫一空。警方初步判定這是一起入室搶劫案。

 

  劉艷是劉建南的長女,1986年出生,2009年7月大學畢業之後,不願在父親呵護下成長的劉艷獨自來到廈門上班,應聘到廈門一投資有限公司任職。由於工作努力,又有專業知識,青春靓麗的劉艷很快便被公司提升為投資策劃部經理。

 

  劉艷工作穩定後,為了能讓女兒有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劉建南特意出資給女兒在市區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平時劉建南夫婦在南安老家生活,劉艷一直過著單身生活。

 

  那麼,凶手會是誰呢?劉艷的房門沒有被撬開,可以推定的是:不是熟人作案,就是凶手找借口叫開了劉艷的房門,最終實施犯案。警方隨即調閱了劉艷手機的通話記錄,發現最後一個與劉艷聯系的手機的通話時間在2011年7月31日下午5時許,這正是劉艷遇害的時間段,該手機號碼的機主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警方通過排查,發現該號碼是剛剛開通的聯通號碼,該手機號碼除了與劉艷的手機有過一次通話記錄外,沒有任何其他通話記錄。

 

  就在警方想通過這一手機號碼查找到嫌疑犯的線索被中斷之際,另一條線索浮現出來:警方通過調取劉艷的銀行賬號,意外發現2011年7月31日晚上10時20分及8月1日上午11時9分,有人分別在死者居住小區不遠處的一個櫃員機及漳州市區的一個櫃員機上取款。警方立即調取了該兩處櫃員機上的銀行監控視頻,發現用劉艷銀行卡取款的,是一名二十四五歲的年輕男子。

 

  隨後,警方下載了該男子的視頻圖像,開始進一步走訪調查,很快使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劉艷居住小區的物業保安認出該視頻中的年輕男子,正是與女友租住在該小區的陳海平。

 

  鎖定陳海平有重大作案嫌疑後,2011年8月6日下午,警方將逃回漳州平和老家的陳海平抓獲歸案。隨著嫌疑犯陳海平歸案後的交代,警方很快查實,時年24歲的陳海平一年前大學畢業,雖與劉艷同住一個小區,但兩人從沒有過正面接觸,根本不認識。

 

  那麼,陳海平是如何盯上劉艷的?又為何會對其下毒手?

 

  B

 

  網購狂隨手“散財”
垃圾桶洩露信息

 

  陳海平,1988年6月出生於福建省平和縣,2007年7月考上大學。上大二時,他和同班同學張麗娟墜入情網。

 

  2010年7月,大學畢業後,陳海平與張麗娟一同來到廈門求職,租住在劉艷所居住小區的一間單身公寓裡。張麗娟應聘到廈門一運營公司做文員,而陳海平的求職之路卻艱難得多,因為高不成低不就,陳海平屢屢受挫,最終都無功而返。

 

  2011年2月下旬,從老家過完春節回到廈門,張麗娟見陳海平對找工作仍然積極性不高,對他不肯吃苦深感失望,開始有了離開他的想法。

 

  陳海平似乎也察覺到張麗娟對他態度的變化,經過幾番考慮,他最終決定考研,暫時緩解一下找工作的壓力,也想向女友證明自己還是有上進心的。

 

  看見男友准備考研,張麗娟表示支持。但是她要求在考研期間,陳海平應該自食其力,房租和平時開銷都兩個人分攤。陳海平想到自己上大學時一直做家教,他決定在考研期間多做幾份家教,這樣既可以兼顧學習,也可以掙錢補貼一下日常生活。2011年4月初,與劉艷居住在同一小區的居民梁宇航看到陳海平的求職函,主動聯系他,聘請陳海平給自己正准備參加中考的兒子做家教。

 

  2011年4月中旬,陳海平在梁宇航家做完家教出來,路過小區居民樓下的垃圾桶旁,正好迎面駛來一輛小轎車,陳海平在躲閃小轎車時,不小心被腳下一個精美的包裝袋絆了一下,他下意識地低頭一看,發現是被人丟棄的郵寄名牌皮包的外包裝袋。稍一留意,他發現包裝袋上粘貼的郵寄包裹單還完好無損,郵寄地址、姓名和手機號碼赫然在目,收件人正是“劉艷”。

 

  誰知,一天後,陳海平再次來梁宇航家做家教,當他路過小區居民樓下的垃圾桶時,發現垃圾桶旁邊又扔了一個郵寄包裝袋,粘貼在袋子上的郵寄包裹單依然完好無損,收件人同樣是“劉艷”,袋子裡還露出一件新衣服。陳海平看四下無人,悄悄把包裹撿了起來,打開一看,裡面居然是一件M號淺綠色的真絲連衣裙,標簽完整,上面顯示價格“598.00”。陳海平手心有點出汗,他推測:肯定是這個叫劉艷的女子,剛從淘寶網上網購的衣服,覺得不中意,隨手將衣服和郵寄的包裝袋一起扔到了垃圾桶。

 

  大學畢業、正為生計疲於奔命的陳海平,想到對方把剛買來的新衣服就這樣當垃圾隨手一扔,心裡有些憤憤不平。但是對撿到的這件衣服,陳海平卻暗自竊喜,當晚把衣服作為家教的“報酬”送給了女友。

 

  此後,陳海平來梁宇航家做家教時,每次經過此處,他腦海裡都會突然閃出“劉艷”這個名字,也會下意識地往那個垃圾桶旁瞄上一眼。

 

  事情還真是湊巧,陳海平經常能看到“劉艷”扔在垃圾桶旁的郵寄物品的各種外包裝袋:有時候是化妝品,有時候是家居用品,更多的時候是各種衣服。而且,陳海平還經常有意外收獲:有時候是一瓶香水,有時候是一雙鞋子,有時候是一瓶洗面奶,而且都是沒有開封就直接扔在垃圾桶旁。每次遇到這種時候,陳海平都會心跳加速,趁四下無人把東西藏在書包裡,然後再拿回去“獻”給女友。

 

  如此高頻率地出現“劉艷”的名字,陳海平還真對她有點上心了,推想她一定是個網上購物狂,生活過得非常滋潤的女白領。

 

  其實,陳海平推測得沒有錯,劉艷確實是個不折不扣的“淘寶控”,無論是衣服、手提包、化妝品、護膚品,她都喜歡在淘寶網上購買。劉艷是個要強的女孩,雖然經過自己的努力升遷為公司經理,薪水也水漲船高,可隨著薪水的升高,壓力也如影隨形。剛開始,劉艷只是在網上買一些小東西,可是慢慢地,劉艷開始瘋狂迷上了網購,而且,慢慢地她還發現,每次購物之後,她的心情就異常愉悅,身上的壓力也隨之減輕不少。一個月下來,劉艷光刷信用卡支付網購就高達上萬元。網上的東西良莠不齊,劉艷難免會買到不喜歡的東西,有時候她掃一眼,看不是自己喜歡的東西連包裝都懶得拆,就隨手丟在樓下的垃圾桶了。

 

  劉艷做夢也沒想到,自己的這種“無意”之舉,居然會招來殺身之禍!

 

  2011年5月15日,陳海平做完家教出來,路經劉艷扔包裝盒的垃圾桶旁,他下意識地抬頭看了看劉艷居住的那幢居民樓,發現一名年輕女子正在三樓陽台上澆花,他猜測她就是劉艷。此後,每次經過此處,陳海平都會下意識地把目光投向劉艷出現過的那個陽台,每次他都發現,陽台上晾曬的衣物都是年輕女子的衣物,陳海平更加肯定劉艷是一名獨身女人。

 

  2011年6月18日,陳海平又一次看到劉艷從家裡出來,隨手將包裝袋扔在小區路邊,鬼使神差,他竟然把寫著劉艷詳細地址和電話號碼的包裹單撕了下來,塞進了自己的手提包裡。

 

  C

 

  假快遞入室搶劫
釀慘案警醒世人

 

  2011年7月26日晚上,陳海平租住的房子房租很快到期,而不久之前,張麗娟提出和他分手,搬了出去。此時,自6月底就一直沒有找到家教工作,手裡只剩下400元錢的陳海平感到一種從沒有過的壓力。

 

  那天晚上,躺在床上,正為接下來的房租發愁的他,突然掠過冒充快遞員搶劫劉艷的念頭。在他看來,自己既然知道她的名字,又知道她的手機號碼,劉艷肯定對自己疏於防備,要得手實在太容易了……

 

  思來想去,陳海平決定铤而走險一回。他甚至還在心裡寬慰自己:就做一次,等考上研究生後好好找工作。

 

  2011年7月30日晚上,他特意去商場買了一個膠帶,還有一把水果刀,想好進門後,用水果刀威逼劉艷就范,搶到錢就走。

 

  第二天正好是周日,想到第二天就要交下一個月的房租,陳海平再也坐不住了。當天下午4時許,他換上了新買的手機卡,給劉艷打電話,自稱是快遞公司的員工,有一份她的包裹要送。

 

  劉艷每天的快遞確實太多了,也許她根本分不清自己到底在網上買了些什麼,所以對陳海平自稱送包裹的快遞員並沒有懷疑。

 

  據陳海平交代,當他帶著自制好的包裹送到劉艷居住的房間時,劉艷沒有任何防備地將房門打開,還沒等劉艷反應過來,他便沖進房門,然後把水果刀架在了劉艷的脖子上威脅說:“別出聲,我要錢不要命。”

 

  “你要錢我給你,你別傷害我。”劉艷可能意識到反抗會激怒對方,面對手持水果刀的陳海平表現得非常配合。隨後,她被陳海平用膠帶綁住了雙手,並被逼迫把錢交出來。

 

  “錢在我包裡,你自己拿吧!”劉艷告訴他放錢的包所在的位置。劉艷喜歡網購,買東西都刷卡,陳海平只從包裡掏出600多元現金。陳海平有些不甘心,又從她的包裡掏出一張建行的銀行卡,威逼劉艷說出銀行卡密碼。陳海平開始不相信劉艷說的密碼是真的,但劉艷卻告訴他,如果不相信,可以把她捆綁起來,他出去試試,要是不對回來可以把她殺了。

 

  原先還有點恐懼的陳海平,沒有想到事情進展得如此順利。拿到銀行卡後准備離開的陳海平,擔心劉艷會喊叫,便從衛生間裡找來一條毛巾把劉艷的嘴堵上,劉艷直到此時也沒有反抗,非常順從地配合他。

 

  此時,陳海平的眼睛掃過了劉艷凹凸有致的身材,頭腦一熱,他狠狠地撲到了劉艷的身上。誰料之前一直順從的劉艷開始劇烈反抗,她用腳猛力地朝他踹了過去,被堵住的嘴裡也發出憤怒的聲響。惱羞成怒的陳海平拿起身邊的包裹使勁朝劉艷打去,劉艷扭著身子躲避,陳海平拿刀准備威脅一下劉艷,劉艷驚恐之下扭頭躲避,就在一瞬間的工夫,他聽到了致命的“嘶嘶”聲:那是頸動脈鮮血急飙的聲音。他當時心裡就劇烈地“格登”了一下,隨後,劉艷真的慢慢軟了下去,鮮血從脖子上流了下來。

 

  此時,陳海平意識到自己殺人了。一時不知如何是好的他,在房間內呆坐了半個多小時之後,當即決定取掉劉艷銀行卡上的錢並逃得遠遠的。當晚10時許,他跑到附近的一家櫃員機,用劉艷所說的密碼從銀行卡中順利取出兩萬元,連夜逃回了漳州平和老家。一周後,警方通過技偵手段鎖定並抓獲了陳海平。

 

  2012年2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海平死刑,陳海平不服,上訴至福建高院。福建高院近日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網購已經成為時下一種流行的購物方式,在網購的時候,如何注意保護自己的隱私不被洩露應該引起網購達人們的注意。文中的劉艷,如果不把寫有自己姓名和住址的外包裝袋隨手扔掉,而是接到快遞之後,將自己的信息撕掉,或許就會避免慘案的發生。但願此案也給時下那些習慣網購的人們一些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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